关于评选表彰正仪中学“美德少年”的通知
各班主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当代少年儿童的希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全校未成年人树立一批可学可仿的身边典型,促进未成年人向上向善、见贤思齐、健康快乐成长。按照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年龄在6~17周岁的昆山市未成年人(包括户籍不在昆山、但在昆山学校就读满一年以上的未成年人),已获得往届江苏省、苏州市“美德少年”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选标准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学礼仪、明礼仪、行礼仪,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得到所在学校师生和社区(村)居民的普遍认可,且在以下三个方面或某个方面事迹突出:
1.在家庭是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自强自立、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
2.在学校是好学生: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3.在社会是好少年:遵章守纪、文明谦让、保护环境、诚实正直、拾金不昧、充满爱心、乐于助人。
三、相关要求
1.广泛发动。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在学校广泛开展“争当美德少年”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坚持从自身做起,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谦恭待人。要进一步加强在各班层面的宣传和发动,深入挖掘美德少年的先进典型,形成广泛的覆盖效应。
2.推荐名额。各班要严格按照推荐要求,确保整个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各班推荐一名同学参加校级评选,学校在各班推荐的基础上推荐一名同学参加市级评比。
昆山市正仪中学
201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