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校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中国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第三条 学校的师生员工,凡符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由本人申请,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入会者,登记备案,发给“会员证”和“会员证章”。
第四条 会员享有和承担《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毕业转学或参加工作(调动工作)的会员,凭原会员证到新单位红十字会报到,登记注册,不需再办理入会手续。转入单位没有建立红十字组织的,可保留会籍。
第五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名称为:在“红十字会”前冠以学校名称。学校红十字会可根据学校结构和会员人数情况设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分会及会员小组。
第六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2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权是:
(一)选举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
(二)听取和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领导机构是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会由校级领导、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少年会员代表组成。会长由校级领导出任,副会长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出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决定,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二)配合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广大红十字青少年成为受益者、服务者和参与管理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开展思想品德、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教育。组织与专业有关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四)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人道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等助人为乐的活动;
(五)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开展形式活泼的、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夏(冬)令营活动;
(六)开展与各国红十字青少年之间的友好交往活动;
(七)教职员工会员除参加学校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要具体指导青少年会员的日常活动。
第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共同成立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指导学校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学校要把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要定期研究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使其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知识化、趣味化;符合学校实际,富有教育意义,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学校红十字会应设立红十字活动场所。学校红十字会应与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密切配合,开展活动。
第十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经费除来源于会费外,学校应给予补助。
第十一条 会员应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缴纳会费。青少年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数额不限,原则上不超过5元,其他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1O元,会费由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收缴、使用和管理,80%留学校红十字会,20%缴纳上级红十字会。会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被评为先进会员的师生员工,应享受学校相应的荣誉待遇,由学校记入人事档案。会员工作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可报请上级红十字会授予荣誉称号。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组织制度
1、学校红十字会领导机构为校红十字会理事会;
2、红会理事会由名誉会长、正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等人组成;
3、红会的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4、红会理事会主持校红会日常工作;
5、红会遇到重大问题,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6、每年十月份在初一年级中发展红十字会新会员,并对初二、初三年级红十字会会员进行调整和充实;
7、积极发展青年教师加入红十字会组织;
8、全体会员均应登记造册,颁发会徽和会员证;
9、学校红十字会实行分年级管理和组织红十字会活动;
10、理事会人员变动时,由学校提出继任人选,并报昆山市红十字会批准备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宣传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红会的文件和通知精神。
2、认真订阅《中国红十字报》、《江苏红十字报》和《博爱》杂志;
3、每个班级有一份《江苏红十字报》;
4、搞好卫生健康工作,进行防病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5、利用橱窗、黑板报、小报、征文比赛等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红十字会知识;
6、每年五月份为校红十字知识宣传月,并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7、结合重大纪念日主题日等,适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8、遇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及时组织发动红会会员,做好急救和救灾宣传工作;
9、及时传达红会信息,做好红会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10、积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全面提升学生人文素养。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理事会例会制度
1、为保证红会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为校红十字会领导机构;
3、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4、每学期开学初,红十字会理事会应讨论、确定本学期红十字会活动计划,并落实具体措施;
5、学期期中考试后,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红十字会活动进行调整、充实;
6、每学期结束前,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应认真总结红十字会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昆山市红十字会;
7、例会提倡民主,鼓励发言,与会人员有权参与投票和提交议案;
8、遇重大活动,校红十字会理事会应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并落实红十字会具体工作。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活动制度
1、学校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为广泛深入开展红十字会工作,使之与学校素质教育有机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发展会员要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审批手续进行;
3、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在校内主要从事捐助贫困学生、志愿服务等活动;
4、对建立的社区服务点,定人、定服务内容、定时间进行服务活动。要坚持对校内外有困难的老师和孤老病残服务的制度;
5、组织救护知识培训,提高自救互救和小伤小病的处理;
6、开辟红十字专栏、板报和专题广播,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人道主义宗旨和红十字会法;
7、每年围绕“五.八”世界红十字日组织规模较大、质量较高、形式新颖的红十字活动;
8、积极参加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校际间和会员间的友谊和交流,推动和促进我校红十字会工作的开展;
9、学校红十字会活动时间上给与保证,对红十字举行的活动进行记录。严格考核,加强管理;
10、红十字会在举办活动时要佩戴明显的红十字标志,包括会旗、会徽等。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红十字社会服务制度
1、发扬“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学习《红十字会法》,切实贯彻《红十字会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出爱的奉献。
2、服务对象为社区大众、社区孤老、敬老院孤老等。
3、各红会小组要建立“三定一包”服务网络,并有专人负责。
4、结合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做好事、送温暖服务活动。
5、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过程中,做到有组织有纪律,处处维护红会声誉。
6做到服务前有计划、有时间、有内容,服务后有总结。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会费管理制度
1、红十字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红十字活动的重要经费来源;
2、学校红十字会会费由红十字会秘书长专人管理;
3、每年十月份按规定收缴红十字会会费,成人会员每年缴纳10元,青少年会员每年5元,收缴率为100%;
4、按规定按比例向昆山市红十字会缴纳会费;
5、专款专用,收支有记录,帐目清楚;
6、学校红十字会活动行政经费开支由校会计室负责管理;
7、每学年学校红十字会会费收支使用情况应交红十字会理事会审核;
8、学校红十字会接受上级红会组织对会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红十字会各类档案材料由红十字会秘书长专人管理;
2、校红十字会各类活动文字材料由红十字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3、校红十字会各类活动照片拍摄保存工作由校档案室专人负责;
4、校红十字会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由校档案室专人管理,复印件由红十字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5、上级来文、计划、总结、报表、会员册等各类材料由红十字会秘书长负责收集、保管;
6、每学年度结束时,各类材料均应整理、归类、装订、归档。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评比奖励制度
1、为了激励红十字会会员积极参与红十字会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特制定本评比奖励条例;
2、凡由学校红十字会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均按具体要求和标准进行评比;
3、评比一般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与奖品;
4、所有获奖者均在周一晨会上予以全校通报表彰;
5、红十字会会员个人获奖列入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考核;
6、红十字会会员个人或集体获奖列入文明班级评比考核。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志愿服务制度
1、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学校红十字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2、积极发展壮大红十字志愿服务者队伍;
3、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
4、结合重大节假日和昆山市政建设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每次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下发红十字志愿服务登记表,活动结束后须作出统计总结;
6、愿服务活动统计结果上报昆山市红十字会。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制度
学校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为了广泛深入地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使之与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古塘中学红十字会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是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也是红十字会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认真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发展会员要严格统一规范的审批手续。要加强对红十字会会务知识的宣传教育,扩大红十字会精神在青少年中的影响。
二.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救助团体,要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宗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捐助贫困同学,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一至二个社会服务点,定点、定人、定服务内容、定活动时间,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办实事办好事,要坚持对校内外有困难的老师和孤老残人服务制度,通过这些活动,培养红十字青少年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
三.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备灾减灾和保护生命等健康教育、卫生救护培训活动,在红十字青少年中开展四大技术,心肺复苏和灾难医学救护知识培训,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建立一支10人左右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救护队伍,并能在校园中发挥作用。
四.开辟红十字专栏,板报和专题广播,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国际人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丰富多彩的会务知识和保护生命健康知识的教育活动。
五.围绕“5.8”世界红十字日和红十字青少年奉献月活动,组织一至二次规模较大、质量较高,形式新颖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六.积极参加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培养志愿服务思想为宗旨的夏令营和冬令营活动,增强会员间的友谊和交流,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七.将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纳入学校第二课堂,在活动时间上给予保证。对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记录,严格考核,加强管理。
八、对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总结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被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红十字青少年会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并由学校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将先进事迹材料上报上级红十字会。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红十字救护知识定期培训制度
1、红十字救护知识培训列入高一新生军训计划;
2、由昆山市红十字会具体组织实施救护知识培训;
3、全体学员必须基本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4、在此基础上,校红十字会选送优秀学员参加市红十字会组织的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5、校医须取得救护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6、目标:基本普及红十字救护知识。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会员入会登记制度
我校红十字会是在市红十字会、教育局领导下成立的一个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宗旨的社团组织。凡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和他人,具备一定爱心的学生和教职工均可加入红十字会。
1 、实行会员入会、退会自愿制原则。
2 、填写登记表、详细登记个人信息。
3 .参加入会宣誓仪式,向红十字旗帜宣誓,光荣加入红十字会。
4 .宣誓注册后,发给“ 会员证 ”。
5 、会员享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 .会员有权参加本校红十字会活动,接受校红十字会的培训。
7 .会员有权对学校红十字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8 、会员应积极参加本校红十字会活动,按时完成本校红十字会分派的任务。
9、会员有义务按时缴纳会费。两年连续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10、每年评选学校、班级优秀红十字会员,颁发奖状。
江苏省昆山市正仪中学红十字会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