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首页 > 详细信息
昆山市正仪中学综合考评工会材料C6
[发布时间2013年6月27日]
昆山市正仪中学综合考评工会材料C6
指标
C6
指标要求
实行校长负责制,教代会制度健全,每年不少于2次,并履行报告制;实行校务公开,有校内外公开栏和网上专栏,每学年更新不少于1次。
学校不断完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把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不断强化民主管理的重要抓手和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教师向心力的有效途径。通过民主管理,密切了干群关系,最大限度的调动了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学校工作的开展。
 
1、学校行政分工
2、正仪中学关于学校领导班子(含中层干部)的民主评议制度
3、昆山市正仪中学校级领导干部公开述职制度
4、学校民主建设四项制度
5、昆山市正仪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6、教代会材料
7昆山市正仪中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8校务公开监督制度
9、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名单、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名单
10、校务公开材料
11、校务公开图片
材料负责人
龚建生
 正仪中学学校领导干部分工一览表
20122013年度)
 
     
   
陆小冬
校长、书记
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和党支部工作。分管后勤、人事、体艺、卫生、德育、群团等工作
吴小珍
副校长
协助校长工作,分管教科、教技、教务工作。
孙秋林
教技室主任
主抓教技室
浦香男
总务处主任
主抓后勤、食堂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赵林坤
教务处主任
主抓教学工作、分管初一年级
吴菊芳
教务处副主任
协助教务主任,主抓初一年级
蔡继明
人事秘书
人事工作
龚建生
工会主席
工会工作
唐建伟
德育处主任
主抓德育工作,分管初三年级、综合治理、班主任考核培训、家长学校、常规评比、特困生、保险。
高明仁
德育处副主任
团委书记
 
负责团委、少先队工作,初二年级的德育工作、升旗仪式、红十字会。
顾雪龙
教科室主任
主抓教科研工作
 
 
正仪中学关于学校领导班子
(含中层干部)的民主评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管理中的民主监督作用,以利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建设,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学校领导班子(含中层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如下:
一、       评议对象
1、校级领导班子
2、校中层领导班子
二、       评议内容(具体内容另定)
1、思想面貌、精神状态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       评议办法
1、每学年进行一次评议,评议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2、评议程序:
(1)   思想发动准备阶段。
(2)   公开述职
(3)   民主评议(任课的干部同时作教学工作五认真情况的学生问卷调查)
(4)   整理材料,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个别谈话)
3、评议组由教代会代表组成,在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       评议的结论
1、评议结果分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第。
2、评议中群众反映好、工作能力强、实绩显著的在评优、任用中优先考虑。
3 凡群众反映意见大、不称职的干部,要加强教育,可考虑作工作调整。
 
 
昆山市正仪中学
2012年9月
 
 
昆山市正仪中学校级领导干部公开述职制度
    根据我校《昆山市正仪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民主建设,特制定《昆山市正仪中学校级领导公开述职制度》。
一、定期召开教代会,每年召开两次,一般每学期结束时召开一次。
二、教代会上,学校校级领导进行公开述职,正确评价学期中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教代会进行评估打分。
三、述职报告各代表人手一份,述职内容由工会负责记录在案,评估现场公布。
 
昆山市正仪中学
2009年1月
   
 
学校民主建设四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进程,切实保障全体教职工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特制定学校民主建设四项制度。
一、       民主选举制度
(1)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选举,切实履行职责。
(2)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按期进行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换届选举,切实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建设。
(3)   根据《昆山市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实施办法(试行)》实行中层干部竞岗制度。坚持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把群众信任、德才兼备、廉洁高效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队伍中来,增强学校内部的工作活力。
(4)   按照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全体教职工实行聘任手续,颁发聘任书。
二、       民主决策制度
(1)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党支部和行政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后需提交校教代会。
(2)   党支部或校行政作出决定或决议,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涉及学校管理中必须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任何人都不能擅自作出决定,在紧急情况下必须由个人作决定时,事后应迅速向领导班子或上级领导报告。
(3)   基层民主决策必须通过党支部、校行政、教代会、工会组织等形式作出。以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和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       民主管理制度
(1)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学校《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考核制度》的制度,以及《昆山市中学教师教学工作常规要求》等,做好教职工的管理,使教职工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努力工作。
(2)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素质教育十条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有关学生行为规范,制度各项评比标准及要求,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3)   认真搞好民主理财工作,全年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情况等向教代会报告,并由教代会审议通过。
(4)   根据《昆山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试行)》,实行全员聘任制度,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聘任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工作,服务学校,服务学生,凡不能符合教学、教育或其他各项工作要求的,学校可以拒绝聘任。深化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
四、       民主监督制度
(1)   支持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展开工作,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强化监督机制。
(2)   坚持财务审计制度。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学校财务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3)   加强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干部离职退位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结合改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
昆山市正仪中学
2011年11月
 
 
 
 
 
 
 
昆山市正仪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学校的社会主义民主性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同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贯彻执行,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校。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的教职工聘任方案,奖惩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的管理使用方案和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任何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的制度,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根据干部任免机关的部署或经干部任免机关的同意,民主推荐可民主选举校长人选,并报机关批准。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支持校长行使权,维护行政系统的权威。
  校长要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校长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工会,在未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应执行校长的决定。
  校长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复议,复议后有不同意见时,由学校党组织协调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八条凡是本单位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教研组(年级组)、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取一次。教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的监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可以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或补选本单位的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应由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职员组成,其中教师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关于学校决策讨论。
  三、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评议学校工作和领导干部,对干部任免、奖惩等提出建议。
  四、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对学校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参加对学校行政领导的质询。
  五、因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享受正常出勤应得的待遇。
  六、因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力而遭受到的压制、阻挠、报复和打击,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报告。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民主管理能力,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
  二、认真执行学校行政做出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认真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教师、职工、管理人员和党政工团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半数。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以提前召开或召开临时会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说明情况取得半数以上代表的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根据学校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参加,但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各专门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可以审定属本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处理提案。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代为行使职权。
第五章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
  二、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教职工代表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教职工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政治、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
  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的建议,维护教职工代表的正当权益。
  七、组织学校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合法权利的责任。
第六章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更好地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三条  中小学教代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领导下,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第四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对学校各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条  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大会期间各项活动。主席团成员一般7——11人,应由教师、工人、管理人员和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组成,其中教师不少于半数。主席团成员应由工会召集各代表组长会议协商,从教职工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代表充分酝酿后,在教代会预备会议上选举产生。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大会。
  二、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三、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小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
  四、研究大会议题中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
  五、主持选举。
  第六条教代会按组室设教职工小组,正副组长由教职工代表民主推选,其任务是:
  一、会前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征集提案,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后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引导教职工落实大会决议,代表本组教职工参加联席会议,研究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处理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教代会应建立以下制度:
  一、教代会的会议制度。教代会每3年为一届,每年1~2 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须经校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教职工代表提议,可提前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说明情况,取得半数以上代表同意。
  二、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制度。根据需要分别订出制度,定期活动,一般每学期召开二次专门工作小组会。
  第九条教代会筹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定大会议题。
  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前提下,由学校工会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大会中心议题必须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任务,针对学校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设一、二个中心议题。
  2、工会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其程序是:
  (1)征求校长、学校党组织的意见,了解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有关问题的意向。
  (2)广泛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摸清教育、教学工作的关键问题和教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将各种意见和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抓住一二个关键问题,交教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初步建议。
  (4)再将初步意见与校长、党组织(或召开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协商,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大会中心议题。
  二、制定大会方案,起草各种文件。大会议题确定后,做好下列工作:
  1、发布开会信息,将议题告知教职工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2、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
  3、工会与校长、党组织领导磋商,初步确定大会的议程和日期。
  4、将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报告和文件初稿,在预备会召开前一周发至各教职工代表组,通过教职工代表征求职工意见。
  三、教代会换届,要按民主程序选好新一届教职工代表。
  四、征集与处理教职工代表提案。工会要在教代会召开前,发动教职工围绕大会议题,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出提案。
第十条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主要议程是:
  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选举产生主席团和秘书长。
  4、讲座通过大会主要议题和日程。
  5、酝酿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及组成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
  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对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有关的行政报告和提交大会的各项议案。
  二、听取上次教代会落实提案情况和本次会议提案的审查情况与处理意见的报告。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
  四、组织大会发言。
  五、通过决议、决定和有关制度。
  六、通过确定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
  七、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  教代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时,会标应分别表明。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其议程除第十二条教代会主要议程外还有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经费审查报告以及会员代表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非工会会员的教职工代表不参加工会的选举。
  第十三条教代会闭会后,要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一、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教代会闭会后,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把大会精神贯彻下去,工会要配合行政领导提出实施大会决议的方案,发动群众,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工会要组织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有目的地开展各种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3、工会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4、大会秘书组要在广泛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总结,使教代会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提高。
  二、修改大会决议。 
  1、大会闭会期间,如出现教代会所做的决议同上级政策不符,因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时,由行政领导和工会提出修改决议的具体建议。
  2、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对修改决议的意见进行研究,作出相应的决定,并在下次教代会上说明情况,请求追认。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修改原有决议。
  3、行政领导对联席会议或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通过的修改决议,如有不同意见,要提请复议。复议后,如行政领导仍有不同意见时,由学校党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四、检查大会决议贯彻情况。
  为保证教代会决议的落实,教代会提案审查小组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大会决议贯彻情况进行检查。
  1、根据大会决议提出检查的内容和意见,制订检查方案,并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
  2、听取被检查部门的汇报,查看有关资料或现场。
  3、教代会的立档工作由工会负责办理,落实专人负责,归档期限为各项活动后的两周内。
  第十四条  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其程序是:
  一、校长对需要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二、教代会代表向校长提出质询。
  三、开展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做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五、教代会决议由校长公布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教代会讨论通过学校的岗位责任制方案、奖惩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其程序是:
  一、校长或行政有关部门向大会提出有关的各项方案,并做出详细说明。
  二、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审查。
  三、主席团汇集教职工代表的审查意见,向校长或行政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
  四、校长或行政有关部门作方案的修改说明。
  五、大会采用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表决。
  第十六条  教代会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费的管理使用方案,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其程序是:
  1、校长或行政部门各大会提出有关方案。
  2、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
  3、主席团汇集教职工代表讨论意见,向校长或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
  4、校长或有关部门作方案修改说明。
  5、大会采用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表决。
  6、经教代会讨论决定的方案,由校长公布实施。如校长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由学校党组织协调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第十七条教代会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教代会一般每年年对学校副校长以上行政领导干部审议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评议中层行政领导干部。其程序如下:
  一、由教代会评议监督小组制定评议干部的实施方案。
  二、搞好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作好干部和教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被评议干部向教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
  四、组织教职工(或代表)进行评议。
  五、评议监督干部小组汇总、整理、核实评议意见,报党组织审阅后,转送被评议干部。被评议干部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整改措施。
  六、将教职工对干部提出的评议意见、奖惩建议和干部整改措施汇总,形成教代会意见,转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凡是本单位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包括民办教师与全同制工人)均可当选取为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模范地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三、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一定的民主管理能力。
  四、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群众性。建立教代会制度的学校,教职工代表一般应占学校教职工总数的20%——35%。
  教职工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工人,其中教师不少于60%,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二十条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如下:
  一、由学校工会制定代表选举方案,根据处、室、组在职人员情况,确定代表的名额和各类代表占的比例。
  二、选举前组织教职工学习宣传教代会性质、任务,学习代表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在此基础上,由处、室、组的教职工提出候选人。
  三、由工会小组长召开本处(室、组)有关人员会议,民主商定正式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一般应超出当选人数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四、由工会小组召开本处(室、组)教职工会议,直接投票选举,过半数票方能入选。
  五、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告学校工会,当选人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张榜公布,发给代表证。
  六、按选举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小组,民主选举正副组长。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选出后,工会采取多种形式对其进行培训,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对新当选的代表应进行必要的“入门”教育。在召开教代会前,应围绕大会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事一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在校内调动工作,保持其代表资格,调离学校或代表任期未满退离休后,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教职工代表犯罪违法或有其他严惩错误应撤销代表资格。代表出现缺额,由原选举单位按选举程序及时补选教职工代表。
  第二十三条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列席代表、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不能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列席代表应从未当选代表的学校领导干部、教师、管理人员、工人中产生。特邀代表可从本校有社会威望的退(离)休的干部、教职工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
  二、制定召开大会的方案,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三、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主持教职工代表组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五、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教职工落实大会决议。
  六、培训教职工代表,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
  七、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组织学校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召开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填报日期: 2012年6月6日
单位(章)
中国教育工会昆山市正仪中学委员会
工会主席
龚建生
会议届次
九届一次
会议
主要
议题
及日
程安
时间:2012年6月6日下午三点
地点:阶梯教室
内容:
一、教师职务晋升评聘述职测评
1、陆校长宣读本年度教师职务晋升评聘相关文件精神。
2、王志良、王英、阮益群三名晋升一级教师述职
3、全体教职工审议测评
二、星级教师评选述职、测评
1、陆校长宣读本年度星级教师评聘相关文件精神。
2、吴小兰、汪红云、何嘉伟、林丽明、康红霞五名教师述职
3、全体教职工审议测评
 
 
 
会议
出席
情况
 
应出席代表78  名, 实际出席代表 58 名, 占应出席代表74.4%;
列席代表出席  0   名,特邀代表出席   0   名。
 
 
 
一、职务晋升、评聘测评
测评结果:
中学一级: 王志良32票 王 英32票 阮益群33票
二、星级教师测评
测评结果:
吴小兰46票 汪红云40票 何嘉伟27票 林丽明41票
康红霞27票
注:每次召开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均需填此表二份,一份交市教育工会,另一份入基层工会台帐
 
召开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填报日期: 2012年 12 月5日
单位(章)
中国教育工会昆山市正仪中学委员会
工会主席
龚建生
会议届次
九届二次
会议
主要
议题
及日
程安
时间:2012125日下午三点
地点:阶梯教室
2012年评优民意测评。
1、陆校长宣读、传达本年度考核评优相关文件精神。
2、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
 
会议
出席
情况
应出席代表 77名, 实际出席代表 63名, 占应出席代表81.8 %;
列席代表出席 0 名,特邀代表出席 0   名。
 
记载
 
2012年评优民意测评。
经蔡继明、龚建生统计汇总,将汇总结果上报校长室,作为考核评优小组参考。(详细结果见汇总资料)
注:每次召开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均需填此表二份,一份交市教育工会,另一份入基层工会台帐
 
召开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填报日期: 2012年12月14日
单位(章)
中国教育工会昆山市正仪中学委员会
工会主席
龚建生
会议届次
九届三次
会议
主要
议题
及日
程安
时间:20121214日下午三点
地点:阶梯教室
校级领导及中层民主测评
1、陆校长作12年度述职报告。
2、全体教职工对校级领导、学校中层民主测评
 
 
会议
出席
情况
应出席代表66名, 实际出席代表 60 名, 占应出席代表90.9%;
列席代表出席 0   名,特邀代表出席   1   名。
 
 
 
校级领导民主测评
 共收到测评表60张,其中4张废票。经蔡继明、龚建生统计,教育局沈志坚老师监票,测评结果如下:
 陆小冬校长得分98.2 优秀54、基本称职2
 吴小珍副校长得分98.9,优秀55、称职1
(详细结果见汇总资料)
学校中层测评经蔡继明、龚建生统计汇总,将汇总结果上报校长室,作为考核评优小组参考。(详细结果见汇总资料)
注:每次召开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均需填此表二份,一份交市教育工会,另一份入基层工会台帐
昆山市正仪中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与监督,进一步优化校长负责制、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保持学校的稳定与发展,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务公开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教代会条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基本载体及其他形式,将涉及学校重大决策、教职工切身利益、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些重要情况适时、规范、如实地向全体师生公布的一种制度和措施。
第三条 校务公开是在党支部和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的,成立统一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四条实施校务公开应坚持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切实通过教代会公开学校重大事务,进一步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公开。学校将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办法,保证规划、办学目标和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2、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公开。教育教学是学校整个工作的中心,教育教学改革要领先全体教职工参与实施。学校每提出一项教育教学改革方案,都要经过教职工讨论后决定,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进而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改革方案,保证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3、学校的基建项目、承建事宜、建设资金公开。学校在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设施时,从立项、设计、资金、预算、施工单位的招标、考察、工程的预算到竣工验收都要向教职工公开,要有教职工代表参与相关工作,以了解情况,实施监督。
  4、学校购置物品公开。学校在购置教学仪器、器材、电教设施、办公用品、教师福利用品等物资时,要先征求教职工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在有教职工代表参与的情况下进行购置。如一次购置数量较大,在群众的监督下,可采用招投标方式购买。
  5、学校收费公开。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项目及标准收取。收费前要向师生和家长公布收费项目及数额。有些项目收费数额一时难以确定的,可以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收取。
  6、学校财务收支公开。学校收支情况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
  7、学校创收公开。学校为改善办学条件,开办的勤工俭学项目收情况要向教职工公布。特别是对于承包、租赁项目的承包额、租赁额的确定要征求教职工意见,对承包、租赁额的确定也可采用招标形式确定,使学校得到较大收益。
  8、教师职称评定公开。每年教师职称评定时,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实行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申报公开、程序公开、学校报审结果公开、最后上级评审结果公开。
  9、教职工考核公开。学校要坚持每学期及一年一度的教职工考核工作。每年的考核要在上学年期末制定出《教职工考核方案》,并经教职工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公布到全体教职工组织实施。
  10、教职工聘任公开。学校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核编,确定学校的设岗及定员人数,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形式,确定受聘人员。
  11、奖教金分配公开。学校奖教金分配的方案,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奖教金的发放要明细、要公开。
  12、评优评先公开。学校在评优评先时,要采取公开指标、公开条件的做法。评选过程要民主,评选结果要公开。
  13、学生管理公开。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管理过程和结果要公开。
  14、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公开。学生的评优评先、杂费的减免、困难生的救助、升学报考的志愿等要公开。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将学校建设、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规划、目标、方案、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考评奖惩办法、福利分配方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2、校务公开栏。主要将学校政务运作、财务收支、教职工评聘、学生管理、学生评优评先等情况予以通报。
  3、校长发布会。由学校党支部、校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将学校或某一方面的情况定期向教职工发布。
  4、使用收费卡。学校向学生收费使用收费卡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通知单,请学生及家长进行监督。
  5、家长联席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学生家长座谈会。学校向学生家长通报他们关心的有关情况,回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接受社会对学校工作的监督。举报箱设在传达室门口,举报电话为57891116。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校工会,修改权在下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附 校务公开栏使用方法
  一、校务公开栏是校务公开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全体师生进行校务公开,是落实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重要途径。
  二、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设计规划制度、考核评聘、评优评先、工会工作、教学管理、教育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其它公开等九个栏目,分别由工会、教务处、德育处、团委、总务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校务公开监督制度
  为了全面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校务公开,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到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根据上级有关实施校务公开的要求,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时间进行监督。
二、设立群众查询接待室,安排在学校教育综合楼西面,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三。
三、设立“校务公开联系箱”,挂放在学校大门传达室的立柱上,联系箱钥匙由监督小组有关人员保管。
四、设立校务公开监督电话于学校校长室,电话号码为57891116。
五、建立校务公开监督网络,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召开会议,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和群众意见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透明度。
 
 
正仪中学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2011年11月
 
昆山市正仪中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姓名
行政职务
小组职务
主要职责
陆小冬
校长、书记
 
全面领导、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龚建生
工会主席
副组长
主持各项具体工作
浦香男
总务主任
 
负责提供公开重大设施设备采购情况
陈林元
工会委员
 
收集群众意见,向领导小组反馈信息
徐月华
工会委员
 
祝勤花
工会委员
 
 
   
 
负责提供公开学校财务情况
 
校务公开监督员名单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陈伟莉
昆山市教育局
党委副书记
纪检委书记
57514802
赵林坤
昆山市正仪中学
教务处主任
57891292
吴菊芳
昆山市正仪中学
初一年级组长
57891292
唐建伟
昆山市正仪中学
初三年级组长
57891292
高明仁
昆山市正仪中学
初二年级组长
57891292
 
 校 务 公 开 内 容 记 录
 
公开时间
 
2012.9
 
公开形式
校园橱窗
一、             学年(学期)公开内容
1、昆山市正仪中学办学宗旨
办学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继续深化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深入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创建成为具有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
办学目标
1)长期目标:一流设施
一流管理
一流师资
一流质量
2)近期目标:
以“两全面”、“三面向”为指针,以提高学生素质、开发学生创造能力为突破口,以课程改革为抓手,以教育科学研究为先导,以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为手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实现轻负担、高质量、上层次、创特色的目标。
三风要求:
(1)校风:文明、守纪、团结、奋进
(2)教风:为人师表、诲人不倦
(3)学风:勤奋、务实、博学、求是
2、有关中学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决定
l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
要通过新闻媒介的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投身素质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要互相沟通,积极配合,共同开创素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1999.06.13
l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1999.08.07修订)
l         学校体卫工作两个《条例》
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出操)
1990.03.12
l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诚实守信、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2004.9.1
3、学校领导分工和职责及师资结构
学校领导分工
 
    
           
陆小冬
校长、书记
主持支部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德育、后勤、群团等工作。
吴小珍
副校长
协助做好行政日常工作,分管教务、教科、教技等工作。
师资结构
学历层次
人数(名)
职称
人数
(名)
骨干教师
人数(名)
本科
55
中高
15
苏州市
级先进
5
大专
10
中一
40
昆山市学
科带头人
4
其他
1
中二
11
昆山市
教学能手
10
合计
66
合计
66
昆山市
教坛新秀
7
4、(1)2012年1—8月学校经费收支情况
学校财政补助收入9961976.36元,学校事业支出10566360.86元。学校办公用电话费3829.06元,网络通讯费8406元,水费6777元,电费20198元。
(2)学校重大设施、设备、生活用品采购渠道:
 
采购渠道
采购方式
创健康促进学校,学校厕所、班级改造
玉山信一装潢公司
政府招标
创健康促进学校,学校课桌改造
昆山市玉山镇攀越文教用品公司
政府采购
多媒体设施设备
昆山中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天远众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
电脑
昆山深蓝电脑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
学校暑期车棚改造
玉山信一装潢公司
学校议标
二、             阶段性公开内容
1、2012-2013学年主要工作目标
德育:
全面贯彻中央8号文件,以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我校德育工作的核心,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为主线,切实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不断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我校的德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智育:
初一年级总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市平均水平。
初二年级总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市平均水平。
初三年级总分及格率达85%,优秀率达20%。
非中考科目总分及格率达90%
体艺:
1)田径:组好队伍,坚持常年训练,发挥传统优势项目,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名次列全市中游水平。
2)球类:女篮坚持常年训练,力争进入前四名。
3)达标:体育达标率为98%。
4)艺术:强化书法特色,全面提高学生艺术修养。
事业:
加强常规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各年级教学成绩争取进入全
市前八名,综合考评确保良好及以上等次。
创建昆山市文明单位、创建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
2、2011-2012学年主要成绩
2011--2012学年学校获奖情况
序号
获奖名称
颁奖单位
1
昆山先进职工之家
昆山市教育工会
2
巴城镇领导干部羽毛球比赛团体一等奖
巴城镇
3
昆山市中小学文艺会演获二等奖
昆山市
4
《关心下一代周报》发行工作先进单位
 
教育局、关工会
20112012学年教师获奖情况
序号
姓名
评比内容
获奖等次
1
温泽萍
苏州市“指导学生自学先进老师”
苏州教科院
2
温泽萍
昆山市初中数学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二等奖
3
阮少杰
昆山市初中化学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三等奖
4
陈学明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地理)
一等奖
5
陆惠刚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数学)
二等奖
6
林丽明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英语)
二等奖
7
阮少杰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化学)
三等奖
8
谢红霞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数学)
三等奖
9
金洁霞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数学)
三等奖
10
薛惊涛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数学)
三等奖
11
温泽萍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数学)
三等奖
12
景学良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数学)
三等奖
13
阮益群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英语)
三等奖
14
沈 慧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英语)
三等奖
15
王 森
2012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英语)
三等奖
16
阮益群
2012昆山市初中英语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三等奖
20112012学年学生获奖情况
序号
姓名
评比内容
获奖等次
1
任莎莎二3
沈梦圆二4
陈心纯二6
张斯佳二6支翌琳三4
第五届省中小学师生书法展示赛软笔组
金奖
2
顾丁嘉一1
陈正苏一2
张慧敏一2
王 玲一5
王淑莉二1
周俊韬二4
沈梦园二4
赵红霞三4
高丽娟三1
第五届省中小学师生书法展示赛硬笔组
金奖
3
陈妍雯一1
汪园园一2
朱煜锋一3
张梦霞一4
姚倩叶一5
张海桥二1
钱奕扬二2
刘云芝二2
凌嘉雯二5
殷镇岳二6
徐沁岩三2
支羿琳三4
王思佳三5
周 茜三1
第五届省中小学师生书法展示赛硬笔组
银奖
4
高丽娟
昆山市“中学生与社会”作文竞赛
二等奖
5
赵红霞三4
金晓依三5
昆山市“中学生与社会”作文竞赛
三等奖
6
高沁辉三5
2011苏州市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一等奖
7
何成云三2
杨晓斌三4
2011苏州市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二等奖
8
张 辉三5
戴 静三3
2011苏州市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三等奖
9
陈玉婷二3
 
2012昆山市路北片心理健康教育《心灵的阳光》观后征文
一等奖
10
严文生二4
孙 微二5
侯褂霖二3
2012昆山市路北片心理健康教育《心灵的阳光》观后征文
三等奖
11
何成云三2
第二十四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初三CESL活动
二等奖
12
赵萍萍三3
第二十四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初三CESL活动
三等奖
13
龚志伟三4
江苏省初三学生“金钥匙”科技竞赛苏州赛区
二等奖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一、校务管理
 1、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乱办学,不乱收费,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二、教师管理
 4、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所有教师持证上岗。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5、加强师德建设。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三、学生管理
 6、德育为首。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7、规范学生行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8、坚持全员育人。学校有健全的党团和少先队组织,有班主任制度,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
 四、教学科研管理
 9、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创造条件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秩序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不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活动。上好体育课、艺术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0、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11、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
 12、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制度。评价学生,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中学推行综合素质评定。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13、健全校本教研制度。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4、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不留级,不开除。小学、初中每班学生数不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4人。不举办复读班。
 五、安全管理
 1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16、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校车必须定期经公安交管部门检测。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六、校园管理
 17、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校园。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环境布置富有文化内涵,体现教育功能。
 七、后勤管理
 18、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制订食堂卫生制度和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建立学生宿舍值日制度,保证整洁卫生;建立宿舍管理制度,坚持夜间值班、巡查;建立发生群体性传染病、食物中毒应急制度,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19、建立健全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及时消除危房。图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计算机设备等分类登记造册,定期清查、检修、维护。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
 八、档案管理
 20、建有档案资料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保管好、使用好档案资料。
 
 

 省教育厅等部门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出的“五严”规定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省级招生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
一、丰富校园生活
   
学校要创设生动活泼的育人环境,还学生自主发展的时间与空间。小学每天下午3:20后、初中每天下午4:00后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社会实践和团队班会等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规范办学行为
   
公办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小学和初中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
   
公办、民办中小学不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经批准的艺术与体育特色班除外。
   
公办、民办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节假日集体补课。初三年级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利用周六和不超过寒暑假期三分之一时间,开展提优补差活动,每天时间为半天。
三、不搞有偿家教
   
教师要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切实提高教育效率。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八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昆山市教育局制定《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八项规定》,具体内容是: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小学、初中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公办学校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学校只能进行旨在了解学生基本素质的面试;
二、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实行均衡编班,除经批准的艺术、体育特色班外,不准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和快慢班;
三、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规定开全课程、安排课时,杜绝随意增删课程、增减课时等现象;
四、严格规范各类活动。小学每天下午3:30后、初中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兴趣活动;
五、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
六、严格控制节假日补课。初中三年级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利用周六上午开展提优补差活动,其他年级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节假日集体补课;
七、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控制在0.5小时左右,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
八、严格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
 
 
                                   审批人:龚建生
 
2012年 9 月 1 日
 
 
 
 
 
 
 
 
 
 
校 务 公 开 内 容 记 录
 
公开时间
 
2013.6
 
公开形式
校外橱窗
昆山市正仪中学义务教育施教区(学区):
娄江以北原正仪镇辖区,娄江以南大众村、燕桥浜村、马庄村、姜巷村。
招生政策:
入学对象:具有本学区内户籍或房产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报名办法: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由监护人陪同持房产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有关证明到学校报名。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初中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免收学杂费、住宿费、作业本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苏价费[2010]336号),伙食费、校服费(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等服务性、代收费用由学校按照“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自行确定。
咨询电话:57892011            联系人:吴小珍
投诉电话:57891116(学 校) 联系人:陆小冬
投诉电话:57514790(教育局) 联系人:张志华
 
 
                                   审批人:龚建生
 
2013年6 月 10 日
 
 
 
 
 
 
 
 
教代会图片
 
 
校务公开栏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