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首页 > 详细信息
昆山市正仪中学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2年3月16日]
昆山市正仪中学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根据昆教〔2011〕164号文关于印发《昆山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层次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为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通过开展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帮助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员工、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使校级领导知法先行,守法垂范,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使广大职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依法治教;让家长秉公守法,优教优育,依法教子;让学生懂法律、讲道德、守纪律、勤学习、依法治学。
(二)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邓小平、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和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提高校领导、教职工、家长、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
2、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以依法治校为重点,以法制化为目标,不断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
3、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及教育中心工作,继续深入系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学校要继续根据学生年龄特征,结合中学教学的相关内容,组织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成长路上与法同行》及政府新出台的与学校及青少年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法规。
5、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宣传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使民主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三、主要措施
(一)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2011年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
(1)制定校“六五”普法规划 。
(2)建立健全校“六五”普法领导组。
(3)“六五”普法动员、宣传发动 。
(4)培训普法骨干 。
2、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具体安排为:
(1)做好学校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加强对学校校长、学校中层干部的法制教育,利用行政例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把学校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
(2)做好教职工的学法用法。将法制教育与教职工政治学习有机结合,保证每年不少于40学时,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利用每周三的政治学习时间和教研活动时间,通过专题研讨、讲座辅导、经验交流和布置自学任务、组织知识竞赛、学法测试等形式,组织教职工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并将学习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全面提高教职工法律素养;将法制教育与师德师风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3)做好青少年学法用法。根据学生特点和接受能力,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注重加强学生法律常识、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从小树立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将法制课程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确保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四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法制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考卷;结合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班(队)课,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4)做好家长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网上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活动等途径,组织和引导家长学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重点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托学校、家庭、社区(街道),开展“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主题研讨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3、2015年下半年为考核验收阶段。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总结、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二)方法
1、确定校领导、教职工、家长、学生为普法的基本对象,以学生为普法重点
2、根据各普法对象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选择普法教育的重点、难点、热点、切入点。
3、开展各种普法形式 :
     法制课程:研究、组织、开发成校本课程。
     学科课程:政治课、语文课、历史课、地理课等
活动课程:班会、校会、团校、讲座、辅导、咨询、演讲、个案处理、文艺演出等。
 环境课程:校刊、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文化长廊、标语指导牌、家长学校、警校共建等。
4、验收办法: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校领导、教职工、家长考试。
5、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学期考核。
6、设立普法专项基金。每人每年不低于2.5元标准,逐年递增,用于购置资料教材、开展活动等,由分管校长批准使用。
(三)要求 :
1、突出重点,强化教育。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 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学生的文明行为教育,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必要的指导,使家庭成员与学校同时进行该方面的教育。
2、学用结合,完善制度。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领导方式、管理方式、学习方式、服务方式的转变。
四、组织领导 :
学校成立普法教育领导组和普法教育课题组:
1、普法教育领导组组长:陆小冬
  副组长:吴小珍    
成  员:龚建生、蔡继明、浦香男、赵林坤、顾雪龙。
2、普法教育课题组组长:陆小冬
 副组长:吴小珍   顾雪龙
成  员:全体班主任  政治组全体教师、聘请部分教师担任
 
 
昆山市正仪中学
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