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仪中学评选“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制度。
1、“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尊敬师长,文明礼貌,遵守法纪,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社会工作,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学期或学年平均成绩在班级前10位)。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讲究卫生,每学期病假不超过五天。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以“三好学生”条件为参考,重点突出以身作则,认真工作大胆负责,成绩显著。
3、“先进班集体”条件
(1)政治思想好: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活动”,成绩显著;班风正、团结好、集体观念强;积极社会活动,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遵纪守法,持正义,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空气厚;团结互助,刻苦钻研;课堂纪律好,出勤率高;学习成绩提高显著,全班成绩平均达到良好以上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早操课间操动认真,出勤率高;各种文体活动开展经常,比成绩优良、风格高;全班“达标”人数逐年增多,成绩出色;环境与个人卫生搞得好、保持好。
4、评选办法与奖励
(1)每学年末由班主任组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年级评选“先进班集体”,名单报政教处审查,由学校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先进事迹记入学籍表,填入“通知书”,发结奖品和奖状,将照片登“光荣榜”。“先进班集体”先进事迹记入学校荣誉簿,并颁发奖状、奖品,合影登“光荣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