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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会法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2日]

 

通过学习工会法:我的理解是: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个组织. 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非强迫的.工人阶级 我想,历史发展到今天,它的内涵应该是“事从体力与脑力劳动的工业无产者”,类推就是“从事体力与脑力劳动的农业无产者”这个定义,与学历等等是没有关系的.划分的标准只是 :有无除身体与大脑之外的资产,可以通过不直接劳动就获得收益,现在的无产者,将不只是从事体力劳动的无产者,还有脑力劳动者,而且这个比重会越来越大.工会不是由“工人阶级”组成的而是由“职工”组成的.职工结成的组织就是“群众”组织。

工会这样的组织在当今中国并非一般的群众组织。工会与妇联等群众组织虽然都是社会团体,却有着本质的不同;与职工自愿组合的兴趣组织也是根本不同的。从阶级的观点分析社会,那么,把所有的职工看作是一个整体的话,职工这个群体就构成了工人阶级。并且职工作为一个整体肩负着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的历史使命。工会组织对象是非常广泛的,几乎容纳了一切从事职业劳动的人们

工会是由各色职工组成的群众组织。从会员资格之法律规定而言,工会是具有工人阶级特征性的工人组织而本质上不是工人阶级组织。在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之历史进程中,工会也认同了阶级性的价值概念。然而,随着共产党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尤其是现代的社会主义实践和改革的过程中,工会以及共产党也开始深刻思考工会的阶级性问题。恩格斯指出:“通过工会使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组织起来,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这是无产阶级的真正的阶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