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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仪中学本市户籍初一新生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含已预报名)的材料审核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6日]
正仪中学本市户籍初一新生
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含已预报名)的材料审核通知
根据《昆山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17〕55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本市户籍初一新生报名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5月30日~6月8日
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中小学户籍生报名”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如已在新市民报名系统中或前期户籍生预报名时注册过的账号可直接登录使用,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如在5月30日之前已预报名成功,且无需修改信息的则系统默认为报名成功。
二、现场材料审核:时间——6月10日~12日
网上报名成功后,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0日~12日,到正仪中学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现场已经预报名的户籍生持户口本、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6月10日~12日,到正仪中学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三、集体户口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一律于6月3日、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四、房屋被征收人报名办法:时间——6月10日~12日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0日~12日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0日~12日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五、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监护人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0日~12日到正仪中学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六、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按照《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和《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6月10-12日三天报名作息时间为:7:30—16:30时
报名地点:综合楼底楼。
咨询电话:57896140  57891116  5789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