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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号昆山市2016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8日]
 68号昆山市2016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昆教〔201668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6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段教育优质多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我市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普职比控制在4.7:5.3左右。

(二) 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各初中校:根据初三年级符合学区生条件且在本校就读满3年的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分配给学校的名额和录取的分配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

(三)推进自主招生改革,促进普高优质多元发展。积极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江苏省昆山中学和昆山震川高级中学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提前招生,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积极探索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和昆山市第一中学艺体特长生选拔方式,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提前招生,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四)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工作。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工作。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障学生免收学费。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中招录取工作公开透明。中招录取工作实行四个公开,即:公开录取政策,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报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1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

2具有苏州市初中学籍、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限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学生。

四、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9569人,其中回昆考生5人。全市共招收普通高中95个班级,计4515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68个班级,计2725人。

师范、现代职业技术教育“3+4”试点项目、艺术类、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试点项目、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按苏州市下达的计划招生。

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各招收2个课程改革实验班(自主招生)和各2个重点班学生,400人。

江苏省昆山中学招收2个中美合作课程班学生,计50人。

江苏省昆山中学自主招收6名艺术和5名体育特长生;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自主招收6名艺术和6名体育特长生;昆山市第一中学招收6名体育特长生(详见《2016年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特长生自主招生办法》)。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普通班非分配生计划。

昆山市第一中学鸿志班、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各招收2个班学生,计300人。

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和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共招收12个课改实验班学生,计470人。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班容量,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级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学校擅自招生,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相应学籍。

五、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日期为201662628日。

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师范、现代职业技术教育“3+4”试点项目的考生,均需填报志愿;凡未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填报志愿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报考志愿一经上交市招生办,不得更改。

职业学校艺术类、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试点项目、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实行网上招生,采取现场填报志愿方式。

报考师范仅限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投挡分数线不低于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

1. 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相结合。

2. 考试科目和计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 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 分,思想品德和历史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部分和历史部分各为50分。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满分为40 分。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30 分。

3.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和历史科目中的历史学科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科目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英语科目采用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和书面考试结合的方式。

4. 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试时间:2016617日~19日。

考试日程:617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4:0015:40 物理

618 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 14:0014:50 历史

15:4016:30 政治

619 上午 9:0010:40 英语

下午 14:0015:40 化学

5. 考查科目与考查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6.部分加试项目

部省属高职艺术类的招生考试按省规定执行。

中等师范学校面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7.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根据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细则执行。

8.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71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招生办办理查分手续。查分只核查试题有无漏批、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核查结果如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二)综合素质考核

1. 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六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

2. 体格检查。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3. 实践能力考查。考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

(三)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受到苏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苏州市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3.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4.16级伤残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5.作战部队中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6.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以及驻苏部队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7.代表苏州市进入十八届省运会决赛阶段的且志愿填报普通高中的运动员考生,录取时加50分投档。

上述考生应在612日之前向所在学校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由学校集中递交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审验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招办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在综合素质和体格检查合格的前提下,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江苏省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特长生均为提前录取。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批次均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和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课改实验班不得招收低于分别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录取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重点班时,录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分配生中考总分排名须在全市前2200名(含2200名)以内。总分排名未达上述要求的,其分配指标转为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非分配生计划。

录取过程中,如遇中考总分相同,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根据志愿填报顺序,前者优先录取;如志愿顺序相同,则比较语、数、英三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如再相同则比较语、数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按照批次及志愿顺序的先后依次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一阶段(批次)录取时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一阶段,分为以下二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录取(自主招生提前录取);

第二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自主招生提前录取);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昆山市第一中学特长生录取(自主招生提前录取);

第二阶段,分为以下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重点班录取;

第二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分配生录取;

第三批次,完成江苏省昆山中学和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非分配生录取;

第四批次,完成师范投档;

第三阶段,分为以下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昆山市第一中学鸿志班、昆山市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 和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录取;

第二批次,完成现代职业技术教育“3+4”试点项目投档;

第三批次,完成昆山市第一中学、昆山市陆家高级中学、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新高中(昆山中学原址)、昆山市第一中学(费俊龙中学美术班)、昆山市文峰高级中学、上海交大南洋附属(昆山)学校和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录取;

第四阶段,完成职业学校艺术类、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试点项目、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网上市场招生工作(详见《2016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昆山市文峰高级中学、上海交大南洋附属(昆山)学校填报志愿未完成的计划和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由学校自主招生,招生工作从公布考生成绩之日起进行,并在第四阶段录取之前完成。2016年文峰高级中学招收3个艺术特色班和1个体育特色班。

普通高中、市属中专、技工院校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

3.残疾学生照顾政策

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1987〕教职字008号)的规定办理。

(五)帮困助学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

在昆山市第一中学鸿志班、昆山市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和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就读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减免全部学杂费,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并接受社会爱心资助。

七、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招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大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规范,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二)加强招生管理。中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各校拟录取的本市当年考生(含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须到市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使用统一的录取通知书,统一加盖录取专用章。录取普通高中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或学校未经招生部门同意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均不能取得学籍,不能参加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三)加强学籍管理。要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录取考生的学籍注册统一按照招生部门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注册。

(四)规范招生宣传。各校招生宣传要做到十个不:不作虚假宣传;不得擅自发布升学、考试、招生信息;不在媒体和各种场合进行质量评价;不用承诺、签约、向学生发预录通知书等方式招揽生源;不用经济手段强拉生源;不得以招生为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进入初中学校和学生家庭进行招生宣传;初中学校校长和教职员工不准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初中毕业生名单和考试成绩;任何学校和教师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准参加各类招生宣传活动;不徇私舞弊。

(五)加强纪检监察。招生办和各学校都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对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及考生在报考和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二、昆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16级各类招生计划表

三、2016年各初中分配生人数表

四、2016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昆山市教育局

201661

主题词:学校 招生 意见

抄 报:昆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苏州市教育局

抄 送:市各有关部委办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一: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学 校

招收

班级

招生数

分配生

非分配生

备 注

实验班

重点班

艺体生

普通班

自主

招生

昆山中学

16

800

560

100

100

6+5

29

100+6+5

震川高级中学

16

800

560

100

100

6+6

28

100+6+6

市一中

12

600

     

6

 

6

费俊龙中学

美术班

3

105

           

陆家高级中学

12

600

           

开发区高级中学

12

600

           

新高中

(昆山中学原址)

6

300

           

昆山中学

中美课程班

2

50

         

50

文峰高级中学

11

490

           

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

3

90

         

90

交大南洋学校

2

80

           

合 计

95

4515

1120

200

200

29

57

369

注: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面向全市分别招收2个出国留学班、1个港澳台班,共计90人;文峰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7个普通高中班(计350人),3个艺术班(计105人),1个体育班(计35人)。


附件二:

昆山市中等专业学校2016级各类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五年一贯制

市属中专(含课改实验班、中高职衔接)

小 计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8

300

15

600

23

900

江苏省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9

340

7

285

16

625

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

   

24

980

24

980

苏州福纳影视艺术学校

   

5

220

5

220

合 计

17

640

51

2085

68

2725


附件三:

2016年各初中分配生人数表

序号

单 位

学区生在籍人数

昆山中学

震川中学

1

市二中

656

44

44

2

葛江中学

460

31

31

3

娄江实验学校初中部

416

28

28

4

玉山中学

268

18

18

5

青阳港学校初中部

337

23

23

6

兵希中学

305

21

21

7

蓬朗中学

285

19

19

8

城北中学

765

52

52

9

吴淞江学校初中部

181

12

12

10

费俊龙中学初中部

203

14

14

11

正仪中学

197

13

13

12

石牌中学

143

10

10

13

周市中学

253

17

17

14

新镇中学

455

31

31

15

陆家中学

467

32

32

16

花桥中学

340

23

23

17

亭林中学

329

22

22

18

石浦中学

147

10

10

19

淀山湖中学

171

12

12

20

张浦中学

459

31

31

21

锦溪中学

164

11

11

22

周庄中学

133

9

9

23

秀峰中学

557

37

37

24

昆山国际学校初中部

211

14

14

25

开发区国际学校初中部

53

3

3

26

鹿峰中学

97

6

6

27

前景学校初中部

94

6

6

28

珠江学校初中部

175

11

11

 

合计

8321

560

560

 

各初中初三学区生在籍人数

注:各初中分配生人数 = 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分配生人数 × ————————————

全市初三学区生在籍总人数

附件四:

2016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昆山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加快中考招生录取发展步伐,根据《昆山市2016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参加本市中考,在第一、二、三阶段未被录取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类型:

职业学校艺术类、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试点项目、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

三、招生日期与时间:

1.招生日期:201676日。

2.招生时间:83017:00

四、招生地点:

由学校组织报名的考生在所在毕业学校,回昆考生在昆山市招生办。

五、招生流程:

1.考生进入准备室,在大屏幕上阅知各学校招生计划、投档人数、投档最低分数线、录取数和录取最低分数线。

2.考生分批进入录取现场,在考生信息卡上填写报考的学校和专业,由工作人员输入招生系统并上报昆山市招生办。

3.市招生办根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审核是否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写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六、投档与录取办法:

1.艺术类、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试点项目和部省属中专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取。

2.市属中专、技工院校由昆山市招办按招生计划11直接录取。

3.投档与录取过程中,如遇中考总分相同,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则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门学科成绩之和,高者优先。

七、其他事项:

174日,考生到所在毕业学校领取考生信息卡。

275日,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未被第一、二、三阶段录取的考生进行网上招生仿真演练。

3.填报艺术类、五年制高职、中高职“3+3”试点项目和部省属中专的考生及家长,须在投档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4.放弃参加网上招生的考生,须签定《放弃参加昆山市网上招生承诺书》。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招生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办法由昆山市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