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首页 > 详细信息
正仪中学2016年招生告示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8日]
 正仪中学本市户籍初一新生报名告示

 

根据《昆山市2016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16〕6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本市户籍初一新生报名工作作如下告示:

一、网上报名:时间——5月30日~6月8日

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昆山教育网(www.ksedu.cn),点击“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二、现场材料审核:时间——6月10日~12日

网上报名成功后,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日~12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正仪中学此三天报名作息时间为:7:30—16:30时。

三、集体户口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一律于6月3日、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四、房屋被征收人报名办法:时间——610日~12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五、其他说明: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按照《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和《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报名时间另定。